第三章 地方教会规模的问题


      

 

 

教会的「萌芽」时期

    据我们数十年的实践和向外传神福音的经历,地方教会的建立要符合下列的条件,才能正常治理与建造。

     1、有纯正福音的基础。

     2、有相当人数的信徒,意义上三、五个也能算为教会,但在具体上总难实行。

     3、有神兴起一班具备治理恩赐的人。

     4、在这地方还未有真正奉基督的名建立教会。

     

    在这里我们觉得教会有个萌芽阶段,正如主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与门徒所说的话:「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」(16:18) 。按着事实,教会从主来到地上,雏形就已形成,如一粒种籽,种在门徒们的心中。但真正的显明乃在得了「秋雨春雨」(5:7)的五旬节时候。

    我们的经历中,也与类似的情形相仿,在一个地方福音传开,有了得救的信徒,但人数还不多,且恩赐也尚未显明。虽然这里是应该建立地方教会的,但时候没有到。这时我们叫她什么呢?可不可以称这里是某某地方教会?里面的感觉却不许!这里正如使徒行传一章四节所说的「要等候父所应许的」,即这里教会的「五旬节」还未来到。这个时候,我们既不称他们为分会、分家,也不称他们为教会,只能说「在这里设立了福音聚会」或「有了擘饼的聚会」,意即教会正在萌芽中,只等时候来到。但这是生命内的印象,不是道理上的分辨。正如生命本身无味、无色、无重量,但等胚芽形成,将显出万种姿态来。

     

地方与人数的问题

    一个地方,一般指着一个千百年不变的自然范围,决不是政治之行政的区域。因为行政区域常会改变,但自然地方不会改变。耶路撒冷的城、加利利的地、迦百农这个村(地名意义为:安慰之乡,那鸿的村) ,几千年沧桑中,不知经历了多少列国的统治,如罗马的辖制、回教的占领、巴勒斯坦人的占据、英国的托管、以色列的自治等。其中政区的划分改动,若无百次,也在几十次以上。但那自然的地方却没有改变。但这个自然的地方,大小以多少为范围呢?因有的地方是一个大城市,人口几百万、上千万;有的地方是一个小村子,也许人口在几千几百。我们认为这里「地方的范围」,应同人口与得救人数有灵活的协调。

这里涉及到时代的问题,例如以色列的耶路撒冷;意大利的罗马,俄国的莫斯科;中国的北京、西安、杭州、成都皆是数千年的古城。在使徒时代二千年前,大城市人口只以万计,现在却是百万千万计。同理,乡镇地区的人口,也比二千年前超过百倍。因着古时人民的稀少而择地集中居住,地方界限就较易区别。现在人口剧增,不但城市爆满,就是农村的自然村落,也因地少人多,居住范围的无限扩展,界限无法与二千年前那样能划分得清清楚楚。在此,单以「地方」划分一地一会的「单方面」概念,不综合圣经的全面真理,会落到「字句」狭窄错误里去。所以事奉神的人,当在圣灵里寻求「心灵的新样」(罗716)。

人口多,得救人数也多,福音和治理的负担重。如今日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世界大城比比皆是。只顾地方不顾人数,会使教会治理工作顾此失彼,即如当日耶路撒冷的教会一般(6:1)。根据我们几十年来的体会,似乎几百至二、三千人数的教会治理较为合适。人数再多,全教会作「身体」与「家」的运作,治理就发生极大难处。当然这里应当考虑环境因素,治理的忠心与见识的问题。

    我们所值得留意的是,早年有些蒙祝福人数加增的教会,那些谦和稳重的长者们,按着邻近的地方范围将它分开。不多几年,而那几个新设立的教会,也大蒙神的祝福,很快得着增长。而原先教会人数的「空缺」,很快被蒙恩的人数所「补满」;反之,人数很多,范围又大,治理显得十分疲软,内部的问题,也渐渐突出,以后的情形就与前者明显的不同。所以我们认为过分拘泥于「地方」,不论人数多少,恒久不变,并不等于神的心意。这些事若没有事实的印证,我们本不愿说,但既藉着所见之事与留心看「结局」,好象些微察知了神的心意(参罗1:20,13:7)

     

聚会处与人数的问题

    教会人数规模太大太小悬殊的问题,是教会正常建造的一个极大的障碍。大起来,把整个区域几千几万的信徒算作一个教会,小起来就把一个聚会处(有的地方几人、十几个人,正确该叫聚会点,这里所说指普通的情形,非指边远地区福音刚起步的地方。)当作一个教会,实在胖瘦得太不匀称。太大行动不便运作失灵,太小又弱不禁风,无法各尽其职正常建造。就今天各地存在的现状,基本在这个难处的里面。根据数十年的交往观察,这个大小不合、「胖瘦」失禁的问题,困扰他们许多年,到今天仍然无法解脱。

    因此人数太少,各方又不具备,可能常要别处来喂养带领,不必太急于宣布地方教会。主看我们的所是,不重我们的所作与形式,祂见人的敬畏曾祝福俄别以东的家:祂怒的时候,倾覆整个的耶路撒冷。所以,那些小的聚会处当安静等候,也当谦和与别的肢体有交通,并且因条件的限制,欢喜乐意与几个相邻的聚会处,合成一个地方的教会,也许就地方来说,似乎不够合宜,就生命来说,彼此连络,各尽其职,强弱相顾,对于治理、造就与操练十分的合度。我们认为,此时生命高于地方。

    所以地方的问题不能太呆板。人数相当,达到数十几百,

地方合宜,治理人事也全,生命里平安,可以设立为地方的教会。由于建造得合度,执事们合力治理,羊群得着正常喂养,教会事务负责到底,既无外人为他们代办,也无人前来无理干扰;向主交帐的警钟时常长鸣。既自主自立,又不失去与各地教会连络交通。

    归纳的说,教会人数过多,造成治理困难,就不要再拘泥于地方,可再分设另一地方的地方教会。注重生命,合度治理,合理牧养,正常的建造比「地方」更重要!反之人数不多,执事不全,万不可抓住聚会点就是教会;或者尚不具备教会条件,硬撑一个无法(无人)治理的局面,来宣告教会。生命的流通,比实行上并不存在的「教会」更重要。 那一设聚会处就算教会,不但是治理不力,群羊受损、福音受阻,更会把本来大有属灵培养前途的好仆人,在他们的生命尚未达到这个程度前(提前3:6),会弄成自高自大的坏器皿……。

    何等盼望神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,再不搞大区域的总「教会」,也不要设三、五、十人「个个聚会点,个个是教会」的小「教会」!应谦和在圣灵引导下寻求,按着地方、人数、治理力量、生命流通,设立真正地方的教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