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教会分家的圣经记载


 

本来教会人数扩展,分家的聚会是毋庸置疑的事实。分家既不是分教会,也不需大动干戈以为是新建教会那么艰难。人多了聚集不起,分成几个分家,是十分顺理成章的事。罗马帝国迫害三百年,基督徒若不分为成千上万分家的聚会,非要一个地方一个聚会,可能教会难得保存下来。

 

1、在耶路撒冷的教会`

「他们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里,且在家中擘饼。」(2:46)

「扫罗却残害教会,进各人的家,拉着男女下在监里」(8:3)

「彼得醒悟过来……想了一想,就往那称呼马可的约翰他母亲马利亚家里去,在那里有好些人聚集祷告。」(12:11.12)

耶路撒冷教会三千人、五千人得救,没有这样的地方容纳他们,固然是一件真实的事。但官长和宗教人士重重的迫害之中,也是对付难处的明智之路。仇敌可以杀害雅各、捉拿彼得,却无法把分布全城各家的基督徒,全部捉尽杀绝。在耶路撒冷教会初时得救的人中,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犹大人,和归附犹太教的外邦人,当他们回去之后,把这教会是一个,聚会可以各家的见证,带回他们的本国本地,这就是后来使徒们出去作工时,遇见各地都有家聚会的实行,如雨后之笋,成为各地产生教会的雏形。

 

2、保罗前期工作的教会

腓立比教会的开头,吕底亚家中接待保罗「一家既领了洗,便求我们说……请到我家来住」(16:15)

帖撒罗尼迦教会「耶孙的家」。因为「有些人听了劝……并有许多虔敬的希利尼人,尊贵的妇女也不少……耶孙收留了他们。」(17:4-8)。那么多人,势必只有在耶孙家聚会,也造成耶孙被迫害的原因。

哥林多教会开头「向犹太人……他们既抗拒……于是离开他们,到了一个人家中,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,是敬畏神的,他的家靠近会堂……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,就相信受洗。」(18:5-11)请注意不是在会堂里,因会堂里的人抗拒。

保罗在特罗亚「住了七天,七日的第一日,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……我们聚会的那座楼上……少年人睡熟了,就从三层楼上掉下去。」(20:6-9)是一座民宅楼房,不是特罗亚唯一的「会所」。

「你们也知道,凡与你们在益的,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;或在众人面前,或在各人家里,我都教导你们。」(20:20)众人聚会有,各人家里聚会,听保罗讲道、教导也有。

 

3、保罗书信中论到的教会

「问百基拉、亚居拉……又问他们家中的教会安(16:3-5,林前16:19)

「请问老底嘉的弟兄和宁法,并他家中教会的安。」(西4:15)

「写信给亲爱的同工腓利门……以及在你们家的教会」(1.2)

在这些经文中,有人提到教会可以是地方的,也可以是家的,根据就是这里的经文。我们认为,圣经只给我们看见某某地的教会,却没有一个某某人家的教会、某某真理的教会、某某实行的教会。如果这些「家」算为教会,那么耶路撒冷教会内许多「家中擘饼」「家」,算不算教会?如果百基拉与亚居拉夫妇、宁法、腓利门这些后来的圣徒,可以在同一城中,设立各自家的独一教会,耶路撒冷教会内的主门徒彼得、约翰、雅各……名望、理由与经验比他们更足,设立耶路撒冷教会下之各家的自立教会,更是名正言顺的了。

若是这个地方教会下,再另设「家的教会」成立,这些有名望的主门徒,以他们的影响各据一方,就耶路撒冷教会根本不存在,即或存在也是被完全架空,名存实亡。如果依照有人说,这些家里的教会是各自自治的独立教会,就使徒行传第六章之设立七执事的记载,就不成为事实。

按着我们实行中所看见的经历,一个地方虽然因历史原因,有各种的派别。只要不在异端里,神定罪的世界宗教里,虽然不一同聚会,在基督里其原则,还是同在基督的身体——教会里。至于不因历史原因之留存,也不以异端世界之分别,有人在自己家里设立独立于的「教会」,不但是此地教会中有人要纷纷仿效,就教会的行政治理,必定涣散得无法收拾。

所以一个地方,除历史上一时无法改变的原因之外,凡真心走主道路遵神旨意的人,一定要在教会里面,无论难处、十字架怎样大,一定要参与教会的事奉与连络,可以设立教会分家的聚会,绝不可以另设教会下单独的「家」教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