贰 教会事工的设立安排 第一章 教会监督的产生


 

 

摩西得着比撒列、亚何利亚伯;大卫选立利未子孙,才使会幕与圣殿的建造,有了可靠的保障。所以教会建造的第一步,务必是选立好为神所召,一生为主尽忠的人。

 

1、教会监督的两种不正常


一般教会存在的情形,第一是习惯成自然、第二是职责不明确。

由「习惯成自然」造成的难处是:教会增长了,但最高的监督功能却不增长,这好比十岁大的孩子仍是只得着吃奶的营养一样。十个人时是一人治理,一、二百人甚至更多仍是一人治理(最起码没有正常的执事议事聚会),在这样的教会中,埋没大量事奉人才,抹杀许多恩赐才干,或许连正常聚会都难以维持。

监督职责不明确的,使教会无法有治理的头绪、该作的不作,该警戒的不警戒、平安时勉强度日,遇见大事难事,极少有抵挡处理的能力;外表虽有平静,内心却谁也不服谁,想作的人不敢作,怕误会;不该作的人,却「大胆」的作,使羊群受伤……

 

2、监督的正常产生


「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」;

「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」;

「在各城设立长老」(14:23,20:28,1:5)

设立教会的最高权柄——监督,是教会建造与复兴的一件大事,但值得忧虑的是工人缺乏属灵的眼光。设立的工人,当以「何等圣洁、公义、无可指摘」、「不可存成见,行事也不可有偏心。」(帖前2:10,提前5:21)作为原则,在圣灵的亮光中设立教会的「诸位监督」

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提到:教会不是以聚会处作界定的大原则(留待下面交通)。若教会的圣经原则不明确,不问教会内在生命及规模、人事及时间等各方面情况,而随意设立,也许要适得其反了。

 

3、立监督前的两个阶段


我们数年来的经历是,把初建立的教会分作两个阶段,是更可靠而又合宜的:以设立擘饼的聚会作第一阶段;以因人数加增、生命成熟、恩赐显明而设立监督,作第二阶段。

在第一阶段,传福音者「如同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」(帖前2:7)一般,不断地去看望顾念他们,这时的教会雏形,只能「用奶喂」,因他们「话语象孩子,心思象孩子」(林前3:1.2,13:11)。教会既不能自立,传福音者只能不断地顾念他们,但在具体工作上,务必为教会打好地方自立的基础。

在第二个阶段,就是设立监督。虽然聚会人数多寡对可否设立教会监督也有一定的参考因素,但这个聚会中有没有主所立的奉献者,却是衡量可否设立教会的最大标准。教会的经历告诉我们,若没有完全向着神的忠心者,宁可晚些再等候,免得立是立了,以后工作反而更难。请记得,立了监督以后,不论好坏,教会就开始自立,要想重新纠正,推倒重来,是较为难的事。

 

4、设立的可信方式—— 一定要细察详情


在提摩太前后书、提多书中,已经为设立监督作了美好的根据,我们在此基础上,还要以经历的一些细则来谈论这件教会根基的大事。保罗设立各地教会长老之时,身边总有巴拿巴、西拉、提摩太等同行,同样,今日为这教会的根本大事,我们也不可有丝毫独断之心,免得神前遭受大亏损(历史有此沉重教训)。

保罗在哥林多教会工作了一年半,在以弗所教会有三年之久(18:11,19:10,20:31),不是说,保罗固定的住在这些地方,乃是为了顾念这些地区设立的教会。哥林多在亚该亚地区,以弗所在亚细亚地区。而马其顿地区的腓立比,与保罗有密切的联系(1:3-8,4:15.16),都表明着,使徒藉着这些教会,顾念关心在这地区的众教会,比较详细地知道各教会的情况,这为设立这些教会的监督作好第一手的准备。

今日的工人,一定要详细了解这些聚会处的情形,万不要把人立错了,也不要在不该立的时候操之过急,给这里的教会以后带来深重的后患。

 


5、设立的具体要求


第一要紧的是宁缺毋滥,宁可立恩赐不够好,但属灵上可靠的。倘若才干虽够强但心志不正,会给教会带来隐患!

不可带上任何人的情感、成见、偏心(提前5:21),我们可以有除世俗罪恶之外的任何交往,可以交任何朋友,但设立教会的监督若带上人的成份,就如同献凡火或乌撒的手扶约柜一样可恶。

切不可因人的恩赐才干特别强,但在外面看来有些不够「驯服」,或不会「谄媚讨好」,而把他们关在教会治理的大门外。若这样,把有用的人关在门外,实在有扫罗般的嫉妒,要遭神忿怒的责罚。

家庭要尽量完全,有美好名声。这总是以人为主,有绝对的心愿为先,在我们选择之时,总是择优而取。但要防备教会中的家族观念,我们欣佩羡慕同心的家庭,但万不可因家族原因,设立有太多血统族系牵联的监督,一个以自我为中心、血统观念太强的家族,可能对今后教会复兴带来极大的制约,可能会以家族的意志代替神的旨意,除非他们属灵上除尽自己的魂生命。

太受家庭影响的人也不合适,除非他能受教改正。把监督们定的事务,回家去告诉妻子、儿女,甚至妻子儿女的意志大过作监督的弟兄(即教会定的事,因家人另有说法,弟兄就改变推翻),这样没有原则、性格懦弱的人,不能作教会的权柄者。

还要防备家中姐妹太强的情形(不是生命爱心强,乃是主观强),若弟兄真理清楚,口谨守的还可使用。若非,弟兄不被人尊重,姐妹在暗中操权,这也将是教会的大难处。

监督还要是口保守的人。「往来传舌的,泄漏密事;大张嘴的不可与他结交」(20:19)。教会在属灵上本无「密事」,原因是世界旧造未脱,一些本是真理的事,人接受不了,同时也有在环境上需要谨慎的问题,因此口要保守。

 

6、监督执事的人数


监督就是长老,监督指工作,长老指生命。执事指具体的恩赐事工。当工人设立监督长老后,他们可以自己起来设立当地教会的执事。

不论教会大小,监督长老的人数在三人是较合宜的,若一时无法配备,二人总是不可少的。但执事可不在此限,一般百人以下的教会,在定事议事的「执事聚会」中参加的,约五到七人,百人以上到千人的教会,约十人上下。至于教会其他的事奉者,虽然也叫执事,但教会重大决事之聚会,并不都参加,这些参加监督执事聚会的人,其身份相当于不成文的「预备监督」。(要注意,参加执事聚会的人员必须是要在教会中有实际事工分工负担的,否则会导致在其位不谋其政,该参加的人员失落了,不该参加的反而进入。)

 

7、点明还是宣告?


因工人的属灵判断总是有限,且属灵的职事是生命的自然流露,因此大略的点明一下主要的监督就可,不必太严肃的宣告。因为神的教会只有生命的职事,没有政治的职位,点明一下是为方便工作,叫全教会众人心中有数,如信徒对教会中到底谁真正有属灵权柄和责任心中无数,造成人为的混乱,这也是不妥的。至于监督的权柄和受尊敬的地位,更多的要留给神自己来作。如果太强调的宣告,会使人误会带有政治的职权。我们总当明白:真有基督呼召的人,必有圣灵生命的彰显,真有信心爱心的人,必会受人的尊敬。